自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已有三个月时间,但在终端药价上,却产生了“滞后效应”,有患者反映抗癌药终端降价不及预期。
近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重新进行了下调,预计9月起,患者可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
此外,记者梳理发现,为扭转“降税不降价”的现状,近日包括广东、湖南、江西等省份先后发文,宣布开展抗癌药的价格申报工作。
以江西省为例,据其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官网的消息,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降税政策,按照降价金额不少于降税金额的原则,申报采购价格。应降而不降的药品,在本省今后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将进行相应扣分处理,直至取消中标挂网采购资格。
另外,8月13日,江西省率先发布通知,就《2018年度江西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指出将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用药价格,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
记者注意到,以辉瑞为代表的药企,已在广西、湖北、北京等地主动提出降价。而据国家医保局透露,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抗癌药降价指日可待。
降税不降价?
自今年4月以来,从零关税到增值税减按3%征收,针对抗癌药降税的利好消息不断。不过,一些临床使用的主要进口抗癌药价格未降。一位东部某省份医院的血液科医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临床上抗癌药价格暂无明显下降。“没有那么快,电影《我不是药神》里的抗癌药格列卫,目前价格就没变。”他说。
那么,为何抗癌药降价出现“滞后效应”?降税减税对抗癌药价格影响有多大?
一个需要明确的概念是,抗癌药分为进口和国产。目前针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其中包含了国产抗癌药。
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系主任、教授史录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税制调整到终端患者的使用,仍需经过多个流通环节,包括经销商、医疗机构等,传导效应、降价效应到患者处已有所削弱。
事实上,据专家测算,抗癌药降税并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及讲师李伟测算后发现,大部分抗癌药品实际价格下调幅度主要集中在2%-6%之间。
上述两位专家表示,降关税涉及品种范围小。在原有关税税则中,进口抗癌药品中的单克隆抗体和其他生物制品原关税即是0,并未产生影响;同时,小分子化学药品原关税为2%,降为零后对价格仅有小幅度影响。
另外,增值税计税依据发生变化。举例来看,若A药品出厂价800元,经销商以1000元销售给医疗机构,在此环节降税前16%的“一般纳税”是以企业购进和销出价格的增值部分200元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2元;而3%的“简易纳税”则以单笔销售金额1000元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0元,降税前后差额仅为2元。“两种纳税方式计税依据不同,应缴纳增值税率不能简单认为‘降低了13%’。”
而对于国产药品,则不存在关税影响。记者了解到,有些生物制品2014年底前就已采用3%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也可能有企业经测算后仍选择按16%的增值税缴税,这样税改政策对终端价格都不会有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也向记者表达了相似的看法。在他看来,税的取消最多也就让药价下降8个点左右,当然不能说没意义,像肺癌使用的药物月平均费用达到2万左右,下降8%也是1500元左右。
“有作用,但不像预期的那么大。”朱恒鹏说。
多地督促抗癌药降价
尽管降税减税对终端药价影响不及预期,但抗癌药价格昂贵,对于患者来说,几个百分点的降价,也犹如雪中送炭。
记者注意到,目前广东、湖南、海南、江西等地正在开展抗癌药的价格申报工作,鼓励或要求现行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药品、降税减税范围内的药品,主动申报降低挂网价格。
应降而不降的药品,将面临“出局”。江西省明确,应降而不降的药品,在本省今后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将进行相应扣分处理,直至取消中标挂网采购资格;海南省则称“逾期未调价的将撤销挂网”。
史录文认为,这是一种加快提高药品可及性的政策措施,未来将会有更多地区推进,包括目前多地均发文称抗癌药不纳入医院药占比,未来针对抗癌药流通链条上的利好政策将一步步推进。
目前,湖北省武汉市已率先开展议价谈判工作。据湖北省武汉市医改小组的消息,经过专家小组多轮的艰苦谈判,共有31个品规的进口药同意降价,平均降幅达5.01%;其中抗癌药有25个品规,平均降幅达5.31%,最高降幅达24.61%。
记者注意到,由诺华生产的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尼洛替尼、辉瑞生产的苹果酸舒尼替尼等抗肿瘤药物,均在武汉的降价名单之列。
诸如辉瑞、西安杨森等药企,也在多地主动调低抗癌药价,包括广西、北京、辽宁、上海、湖北等地。以广西为例,其共有辉瑞等公司35个药品主动降价。广西有关部门表示,属于招标目录内的7个产品,中心已按企业报价统一下调采购价格;属于直接挂网的28个产品,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安排相关药品价格下调工作,以便让就诊患者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辉瑞有关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辉瑞目前各省价格调整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省份的调价工作已经完成。另外,正根据不同省份和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和业务合作伙伴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将有关税率的降低让利于患者。
14种抗癌药将降价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近日其印发了《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14种抗癌药,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重新进行了下调。国家医保局要求,9月底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都要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公开挂网采购。
事实上,2017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临床价值高同时价格相对较贵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的谈判协商机制,36种高价药通过谈判降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后纳入了目录范围,其中有15种是抗癌药,如赫赛汀、万珂等。36种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为44%,最高的为70%,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到2019年底。同时,在谈判协议中明确,如果因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影响协议执行的,双方可以更改协议有关内容或签订补充协议。
今年5月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后,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人社部等部门与相关17个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进行了协商,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重新确定了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其中,17个药品中有2个国产药2014年底前就已经采用3%简易计税,1个国产药未选择简易计税,本次调税对终端价格无影响,其余14个药品降幅在3%-7.8%之间,平均降幅为4.86%,在前期已经谈判大幅降价的基础上,价格又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如治疗前列腺癌的阿比特龙(泽珂)价格由144.92元调整到135.57元,每个月将减少药费1100多元。
按照《通知》要求,抗癌药相关企业将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各省级药品招标采购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各地药品招标采购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及时按照新价格公开挂网。预计9月起,患者可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
另外,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开展独家抗癌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专项谈判,即新一轮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谈判。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谈的有18种,既有进口药,也有国产药,但是最终有多少种能够进入目录,能够实现降价多少,需要等9月底才能明确。
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进行医保准入谈判的药品范围,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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