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害死了魏则西?在公众看来,除了“绝症”滑膜肉瘤之外,百度、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以及 监管缺失都难辞其咎。相比较而言,监管的责任尤其重大,毕竟,如果监管到位,百度和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也是“有贼心也没贼胆”。因而,杜绝行政不作为,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但也要说的是,在法治社会里,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是相关部门的天职,而“魏则西事件”所暴露出来的某些制度本身的空白,也需正视和补 救。
其一,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法监管亟待明确。竞价排名,很多时候被视为一种信息检 索服务,讲求技术中立,而非广告,这自然使得百度可以逃避广告法的监管,从而不需要履行广告发布者所应承担的严格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即便是2015年新修 订的广告法,依然对于竞价排名的广告属性未予明确。因为竞价排名游离于广告法的监管之外,百度才得以有恃无恐。在“魏则西事件”爆出后,有公益组织已向工 商总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内容为“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据报道,得到答复称“将转交有关业务部门研究”。
其 二,“生物免疫医疗法”缺乏具体监管措施。魏则西之所以选择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看重的是该院所称的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合作“生物免疫医疗法”,事后证 明,这完全是吹牛,斯坦福大学是躺着中枪。“生物免疫医疗法”这种新技术到底有多神,这是个专业问题,外行不好回答。综合媒体报道可知,“生物免疫医疗 法”更多是被一些民营医院视为摇钱树,从而拿来忽悠病急乱投医的患者。特别是,2015年国家卫计委发布《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的通知》, 进一步放开细胞免疫治疗的准入门槛后,“这项始终没有认定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疗法,就此彻底游走于灰色地带”。也可以这么说,缺乏具体监管措施,是媒体报道 中提到的一个共同点。
其三,民营医院监管需要顶层设计。相对于公立医院来说,民营医院 “出道”时间并不长,不过,国家已经明确“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无疑还会进一步强大,形势一片大好。但坦率地说,在以 往野蛮生长的岁月里,民营医院有功也有过,特别是“莆田系”导致整体形象不佳。这与我们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经验和制度配套有关,那么,如何让民营医院真的 成为“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而不至于像“莆田系”一样跑偏?这考验着监管智慧。此前就曾有学者建议出台专门的《民营医院法》。毕竟,社会资本介入医疗领 域,不是来做公益的,图的是有钱可赚,这需要从制度层面构建起防止资本逐利本性失控的篱笆,否则,就有可能把生命做成了生意,这不仅仅就是个看病贵的问题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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